第一章 总则
第 1 条 本论坛旨在为网友提供网上交流互动的平台。
第 2 条 本论坛原则 : 本论坛不允许发表包含下列性质的任何文章:
1 ) 煽动抗拒,破坏宪法和法律,行政法规实施的信息;
2 )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信息;
3 ) 煽动分裂国家,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;
4 ) 煽动民族仇恨,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
5 )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;
6 ) 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恐怖、教唆犯罪的信息;
7 )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;
8 )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信息;
9 )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,行政法规的信息;
10 ) 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。
第 3 条 任何人不得在本论坛发布违反本论坛管理规定的信息,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。
第 4 条 论坛自动对会员提交的帖子进行关键字筛选,一旦发现含有色情、违法等违反论坛规则的帖子将被禁止发布。
第二章 本论坛的使用规则
第 5 条 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及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中对发表文章限制的规定,请合格使用者(注册用户)遵守,版主和指定的会员都有权力进行监督管理。
第 6 条 本论坛用户注册资料若为下列者,不予通过身份确认,如果已经通过的,一经发现,将删除帐号。
1 )使用不雅或者是不恰当的中文、英文帐号名称和昵称者;
2 )昵称影射党和国家领导人者;
3 )宣传封建迷信等伪科学者。
第 7 条 本论坛的注册用户在个人资料上受到本论坛保护。
第 8 条 本论坛的注册用户言行不得违反政府关于互联网网络上的任何规定,不得在论坛内发布商业信息,不得在文章中附带指向含有非法信息的站点的链接,不得在论坛内发布猥亵性的文章,或者对任何人进行污辱、漫骂或人身攻击。
第三章 论坛积分规则及等级划分
第 9 条 论坛增减积分规则如下:回复论坛话题加 2 个积分,回复帖子加 1 个积分,成功举报违规帖子加 2 个积分,成功提交话题加 5 个积分;如果发现帖子违反论坛规则被版主删除,将被减去相同的积分数。
第 10 条 论坛中设置五个等级,分别用一到五颗钻石表示,要获得一颗钻石需达到 100 论坛积分,其他依次为二颗钻石= 300 论坛积分、三颗钻石= 500 论坛积分、四颗钻石= 800 论坛积分、五颗钻石= 1200 论坛积分。
第四章 论坛管理体系
第 11 条 论坛积分达到 100 分的会员有资格申请论坛版主,管理员会根据该会员在论坛中的表现决定是否通过。一旦成为论坛版主将 有置顶、推荐精华、删除违规帖子的权利 。版主需 积极参与论坛的话题讨论,带动会员发帖热情,活跃论坛气氛,拥有良好的论坛发帖记录。要注意的是,如果一个月内发帖数低于10个,版主职位将被取消。
第 12 条 本论坛由版主进行管理,注册会员有举报违反论坛规则帖子的权限。
第 13 条 如发现会员有违反论坛规则的行为,或胡乱举报其它会员的帖子,版主有权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。
第五章 本论坛处罚规则
第 14 条 使用本论坛的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在版面上发表猥亵、色情和反政府言论,将由版主对其进行提醒、警告或处罚。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停止其帐号部分或全部权力、删除帐号或取消其 IP 上站的权力。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。
第 15 条 本论坛使用者随意到任何论坛版面上发布灌水文章 , 版主有权提出警告 , 情节严重的 , 版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封禁其发表文章权利。情节特别严重的,可给予删除帐号、停止其帐号及一切权力的处罚。本论坛严禁使用上站机、灌水机、进版机等非正常使用手段,情况严重者删除帐号或封禁 IP 。
第 16 条 有关投诉 :(1) 对涉嫌人身攻击的文章请发信给管理员,指明所在版面和文章。不能以被攻击为理由采用违反站规的回击手段 , 否则将按照相应条款作出处理。 (2) 难以提供直接证据的投诉请提供证人,站方视情况进行处理。
第六章 附则
第 17 条 本论坛如因系统维修而需停止论坛时,将事先公告。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预期与抗拒事件而导致休站,于休站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,本论坛不负责任。
第 18 条 本论坛注册用户因为违反本论坛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,一切后果自己负责,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第 19 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必尔得广告有限公司,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。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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